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88页(329字)
位于不同国家的计算机软件提供方和接受方对某项计算机软件转让活动,就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这种计算机软件的转让一般有下列三种形式:(1)专用软件的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供方一般是接受方专门指定的设计人。(2)通用软件的转让。这种转让活动的供方和多个接受方分别签订许可证合同。
其中任何许可证均不可能是独占性的。(3)定作软件的转让。
由于这种软件的供方必须把相应的通用软件按受方特殊要求加以修改,其实质依然是专用的。计算机软件许可证的主要条款有:(1)定义条款,标的物条件及有关条款。
(2)授权范围条款、保密条款及有关条款。(3)担保条款和试用条款。(4)支付条款。(5)技术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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