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32页(206字)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移必须依法进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受让期内可以转让(赠与、继承)、出租、抵押;未经出让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列》规定,须补办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手续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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