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33页(244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颁发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法凭证。

国家规定的土地证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证书以法定形式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消除土地权属紊乱、维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土地证书内容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四至)、地号;土地面积;土地等级;土地共用情况;批准使用期限;填发机关;备注及变更记事;附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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