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55页(204字)

对旅游涉外饭店实行星级评定制度的规定。

国家旅游局于1988年8月22日发布,1988年9月1日执行。共10章37条。主要内容:规定了在全国旅游涉外饭店中实行星级评定制度,将旅游涉外饭店划分为从一星至五星五个等级;参加星级评定的饭店的范围;负责星级评定的组织机构和权限;星级评定的依据和方法;对星级饭店的检查制度;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星级标准的饭店的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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