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药品和医疗广告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67页(175字)

奥地利对药品及医疗广告限制发布内容的法规。

该国广告法规定,凡属成药、处方药和医院、诊所和开业医生等医疗性广告,在发布前一律须经食品卫生局所属有关机构审定后,媒介才能接受实施,如在广告内容中提及疗效的,必须向有关机构提供足够有说服力的证明,否则不予刊播。另规定,个人卫生用品和部份成药则严禁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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