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82页(309字)

简称经济合同法。

国家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制定的,调整一定主体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该法于1981年12月13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1982年7月1日起施行。经济合同法共七章5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三章,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四章,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第五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第六章,经济合同的管理;第七章,附则。

它主要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经济合同订立原则、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经济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以及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一般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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