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许可证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13页(482字)

又称输入许可证制。

一国政府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口必须申领许可证的制度。这是国家管制对外贸易,控制进口的一种重要措施。(1)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分为两种: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和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政府部门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配额,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每笔进口货发给限定一定数量的进口许可证。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不与进口配额挂钩,政府部门事先不公布进口配额。有关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颁发。

(2)从进口商品的许可程度上看,进口许可证也分为两种: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公开一般许可证,又称公开进口许可证或一般许可证。它对进口国别或地区不予限制,凡列明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公开一般许可证,即可获准进口。这类商品实际上属于“自由进口”的商品。

特种进口许可证适用的商品如烟、酒、军火武器或某些禁止进口的商品,进口商必须向政府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有关当局审批后才能进口。这种进口许可证多数是指定进口国别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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