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71页(322字)

简称“联检”港口各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联合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手续的行为。

港口监督管理机关有港务监督、卫生检疫、边防检查和海关。(1)港务监督负责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实行航务行政管理,包括外国籍船舶出入境的批准和进出港的签证,对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等。(2)国境卫生检疫所负责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和国内传出,包括实施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处理,等。(3)边防检查站负责对进出境的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物资实施边防检查。(4)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实施海关监督管理,港口各监督管理机关,对国际航行船舶曾一起登轮共同办理进出境手续;现已予改革,进境船舶,海关手续一般是在船舶靠岸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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