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审计的主要任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53页(324字)

审计署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社会审计的主要任务。

主要为:接受各级审计机关的管理,根据政府的规定,承办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委托的业务。承办的委托业务有:(1)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的查证事项;(2)经济案件的鉴定事项;(3)注册资金的验证和年检;(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验证;(5)建帐建制,资产评估,清理债权债务;(6)经济管理咨询服务;(7)培训审计、财务、会计和其他经济管理人员;(8)担任审计、会计咨询顾问。审计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办理社会审计业务时,应遵循依法办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保守秘密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利、泄露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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