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92页(744字)

一个旨在促使各国通过对生物资源的保护,以达到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目的的国际文献。

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委托,由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编纂,于1980年3月5日通过。大纲共20章,其主要内容大体如下:(1)保护自然资源的3个目标:①维持基本的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如土壤再生与保持、养分的再循环、水的净化等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系统。

②保存遗传基因的多样性。应当认识到,生物的多样性变异的保存有赖以改进和保持栽培植物和饲养动物所必须的育种计划,以及应用生物资源的工业技术革新、科学成就和工业安全。③保持各种物种本身的延续,从而保证人类对之永续利用。(2)行动纲领。

大纲建议每个国家审议它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范围和程度,保护重点及存在的困难,并制定战略原则。大纲详细讨论了保护方面存在的障碍,并对解除这些障碍提出建议。特别在立法问题与资源保护策略上,大纲规定,每个国家都应当检查有关生物资源的法律,以确保资源保护法规的完备无缺。

国家应将自然资源保护列入宪法和法律,并规定政府保护生物资源的义务和制度,公民的环境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生态系统的估价,环境评价的法律制度等。应特别注意资源保护法的实施。(3)需要优先采取的国际行动。

大纲指出由于许多生物资源为共有资源,许多生物资源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一个国家的生物资源可能受到另一个国家所进行活动的影响;因此这类资源只有通过国际行动才能对其保护。运用国际公约是保护生物资源的有效方法。应审议现有的公约,并制订新法律,此间特别强调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对公约的支持,尤其是对约束力弱的公约的支持,并加以完善和充实。大纲最后列举了国际行动的优先项目,涉及森林、物种、海洋保护与气候计划援助等以及各项公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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