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华纳自由贸易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22页(550字)

位于墨西哥西北部、太平洋沿岸的自由贸易区。

1936年辟为自由贸易区,现是全国最繁华的旅游区之一。人口45万。

所有商品进入该区都要课以6%的附加值税,这项税款可在商品出售时加在货价上。商品出售后还需交纳6%的货物税。

此外,根据盈利再征收营业税。对不同的商品的征税主要是:本地有生产的,征以重税,对鼓励进口的则可免税。

如瓷器,当地有生产需课以80%的海关税,纸张进口免税,但成品要征税。食品类的进口大多数有卫生条例的限制,进口商如需进口食品搞零售业务,需出口商出具证明委托其经销,经出口国商赞处批准,再向当地申请获准后,方可在当地出售,无证不能经营零售业务,违者要受处罚。受限制和不受限制的进口商品如下:受限制的商品:烟、酒、罐头、丝绸、服装、竹编、屏风、家具、布鞋、皮鞋、抽纱女披肩、所有鞋类、茶叶、药材、酿制成品、化工原料、农机、糖果、陶瓷等。

不受限制的商品:漆器、牙刻、木刻、石刻、抽纱桌罩、床罩、茶具用品、女绣花服装、棉布、羽毛、玩具、电扇、钟表、纸张、铅笔、木尺、小刀、打火机、锁头、蚊香等。

受限制的商品必须申请进口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口;不受限制的商品则无需办理许可证,但其税率应根据海关税法的规定,无论是否征税,进口后都得向商会登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