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3页(317字)

国际商事争议仲裁案,被仲裁机构受理后,并经依法组成仲裁庭,该仲裁庭在处理案件,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和证据时,而当场进行的行为。

开庭审理的特征;(1)开庭审理是有一定的仲裁规则规定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0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2)开庭审理应有明确的时间、地点、范围,并且须发出开庭通知书;(3)开庭审理的日期必须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我国的仲裁规则第23条规定,仲裁庭开庭审理的日期,由仲裁庭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决定,并于开庭前30天通知双方当事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