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主席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2页(255字)

在一个国际性的商事仲裁机构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领导人。

仲裁委员会主席一般是由德高望重,具有丰富经验,并在法律领域中处于领袖地位的人士担任,并由全体仲裁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仲裁员,指定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员,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第1、2条规定,各会员国委员会得以其居住在巴黎的本国国民中选出一至三人提名为调解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主席任命任期2年。每项争议,应由主席任命的由三人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解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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