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804页(325字)

被邀到场对政法机关在执行公务中的某些行为或对当事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以其目睹的事实作证的人。

见证人的见证是法律规定须有见证人见证的行为合法和生效的条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都规定,对勘验、搜查、扣押以及文书送达当事人拒收时,都须由有关执行人员邀请适当的群众代表,见证上述活动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也规定对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由见证人见证。所以见证人的行为十分重要,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