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的还原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8页(519字)

又叫“本质的直观”(Eidetische Anscnauung)。在胡塞尔现象学中是一种从对象的常识性经验达到一般的普遍的本质的方法论程序。胡塞尔认为,哲学的对象是本质,而本质又可以通过直观得到,以往的哲学之所以总是忽视本质而偏重于个别经验,是因为那种只把个别的东西视为真实存在的偏见,同时,也因为本质的东西比起非本质的东西难于识别一些。他强调,我们要真正把握本质,不能依靠抽象思维,只能诉诸本质的还原步骤,即一种神秘的“直观”。在直观中专注于对象各种外观中不变的共同部分,即所谓“异而又异者之中保持一致的东西”,就是本质。比如,前面有一个立方体,我们站在不同角度,就获得了这个立方体的不同形状的外观,但这些外观,只是一般的经验事实,相当于诸不同的变项,只有立方体“本身”才是立方体的本质,才是诸变项中的常项。一般地说,本质的还原就是发现一已知事物的必然不变的特性。但胡塞尔本人对此并没有解释得很明白,他把第一步骤叫做“现象的还原”,即将一切经验个体归结为现象,第二步才是将现象归结现象本质。他这样做是为了超越心理意识的必然性和种种经验相对论,从而达到对逻辑与认识论基础的“绝对明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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