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纳普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79页(1373字)

【生卒】:1891—1970年

【介绍】:

德国数理逻辑学家、哲学家。于1891年5月18日出生在德国西北部巴尔门附近的隆斯多夫,大学时主修数学和物理学,对哲学也有强烈的兴趣。在哲学研究方向和方法上曾受弗雷格的影响。1926年他来到维也纳,参加了石里克领导的维也纳小组的讨论,是维也纳小组的另一领导人。1931-1935年在布拉格主持“自然哲学讲座”。1936年他移居美国,1936-1952年在芝加哥大学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从1954年起任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1970年9月去世。他是美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通讯院士。

卡尔纳普的科学活动开始于维也纳,他在那里出版了第一部重要的哲学着作《世界的逻辑构造》(1928年),企图以他掌握的现代逻辑,借助一系列的定义构造一个概念系统。这本书表达了早期逻辑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后来由于他认为某些概念,如意向概念,在原则上不能使用定义来了解,感觉材料语言可以用一种所谓物理语言来代替,于是放弃了概念构造论,从1934年起转向研究逻辑句法。此时他认为科学哲学的任务在于构造形式的人工语言,以便适应于准确的科学命题的重新构造。他指明语言的逻辑分析必须明确两种语言层次,即对象语言和元语言,某些矛盾的产生就是由于混淆这两种语言层次造成的。为了清除哲学讨论中的所谓“混乱”,“拒斥形而上学”,他还提出了内容的说话方式和形式的说话方式,把意指事物和事物的性质的陈述句和意指语言表达式的陈述句作了区分。他认为哲学的唯一任务是作逻辑分析,就是对科学命题的语言进行句法分析。他说:“所谓一种语言的逻辑句法,我们是指关于这种语言的形式的理论,就是对支配这种语言的形式规则、以及从这些规则得出后果的发展的系统陈述。”为了构成形式语言的规则系统,他提出了“容忍原则”,把一切形式语言的规则系统看作是由人们任意选择的。按照这种观点,物理事件的实在性也被归结为物理语言的语言系统问题,而这同样是由人的主观选择或学者们约定的。1936年,卡尔纳普移居美国后,又开始转向语义学的研究,也就是研究语言与它所描写的各对象之间的关系。在卡尔纳普的语义学中,描写状态这个概念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规定了两个对意义概念的说明:外推和内包。他认为不仅把每一内包性的表达式译成外推性的语言是可能的,而且把外推性的语言译为内包性的语言在原则上也是可能的。1945-1950年,卡尔纳普在语义学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归纳逻辑,即概率逻辑。按照他的意见归纳概率就是证实程度。在他一生的最后阶段,他又放弃了《概率的逻辑基础》(1950)一书中的某些观点,采用模型论的新方法重新构造他的归纳逻辑,并留下了长达几百页的手稿。

卡尔纳普的主要着作,除上面提到的之外,还有《语言的逻辑句法》(Logisehe Syntax der sprache,1934)、《哲学和逻辑句法》(Philosophy and Logical Syntax,1935)、《意义和必然性》(Meaning and Necessity,1947)、《语义学引论》(Introduction to Semantics,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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