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在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56页(1075字)
美国新实在主义流派的主要着作,副标题是“哲学研究合作论文集”(Cooperative Studies in Philosophy),出版于1912年。书中包括六位新实在主义代表人物写的论文,代表他们各自的观点。这六篇论文是:马尔文的《把形而上学从认识论中解放出来》、培里的《实在主义的独立性理论》、斯波尔丁的《对于分析的辩护》、蒙塔古的《实在主义的真与错的学说》、霍尔特的《虚幻的经验在实在主义的世界中之地位》、皮特金的《生物学的一些实在主义的含义》。书前的长篇绪论是论文集的作者们集体撰写的,体现了他们的共同观点。
在1910年7月21日,上述六位作者曾在美国《哲学、心理学及其他》杂志上发表了题为《六位实在主义者的方案与初步纲领》论文,阐述了他们共同的哲学研究方向。《新实在主义》一书是“以较大的规模继承了这个纲领所开辟的工作”。
六位作者所持的共同观点是,承认认识的客体不依赖于认识的关系而独立存在,哲学的任务在于把常识和科学中的基本概念和命题进行逻辑的概念分析,以帮助人们把已有的概念弄清楚,使人们清除理智上的困惑。他们强调只须研究认识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之间关系,而不必去管主体与客体的终极性质。他们提出的“直接呈现说”,即承认独立的世界可以直接被给予意识,而无须借助于观念来加以摹写和表象,和“内在性的理论”,即认为客体虽然不依赖主体,但在认识活动中它直接呈现在主体之中,同反映论正相对立。新实在论者实际上把存在和意识混为一谈,从而陷入了贝克莱和休谟的主观唯心主义。
根据文集的绪论所说,这本文集特别注意讨论幻觉和谬误的意识对象是否客观存在问题,作者们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霍尔特提出“存在”与“实在”并非一回事,幻觉和谬误的意识对象虽有其存在的权利,是客观的,但不是实在的事物,它们不是由意识造成的歪曲,相反,正是这些东西造成了错觉。蒙塔古不赞成霍尔特的观点,他认为非实在的客体是幻觉的对象,我们可以认识它,但它自身却并不是造成错觉的原因。
新实在主义者指责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唯心主义把对象溶解于经验,但是他们本身把认识和被认识的对象等同起来,不承认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把物理的东西和心理的东西,真实的东西和虚伪的东西,都看作是客观存在的,这也导致把外部世界溶解到它的思想反映中去的唯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