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63页(216字)

佛教名词。指一切物质现象(色法)和精神现象(心法)的生起变化活动。《俱舍论颂疏》卷一:“造作、迁流二义名行。”即说一切事物依因缘而造作,又处于不住的迁流变动之中,所以“行”是依色法和心法而立,其本身无实体。“行蕴”是五蕴之一,在五蕴里行蕴是唯一没有定性的量物,凡是不好划类的物属,皆可归入行蕴,因此它的范围最宽。作为“十二因缘”中的“行支”,指身、语、意三行,即人的生理心理活动。

上一篇:《兴禅护国论》 下一篇:行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