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的限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99页(258字)

德国哲学家费希特的哲学术语。

意即在自我活动的相互规定中,对非我一方的规定和限制。在知识学第二条基本原理中,虽然非我作为自我的产物只有借助于自我才能存在,但最初自我是无条件地设定非我的,因而非我在形式上也没有什么条件和规定。只有在第三条命题中,自我和非我经过相互规定,非我才在形式上取得了第一个限制,有了量的规定。

对非我的限制的目的,是为了给受限制的自我设置对立面,以便使自我克服非我,继续发展。参见“自我的限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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