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德里叶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29页(800字)

亦称反宿命论派。

伊斯兰教史上最早的哲学派别。源自阿拉伯文qadr,该词原意为“能力”、“决定”、“前定”等,原指伊斯兰教信奉的安拉(Allāh)的万能与前定;7世纪末,成为宿命论者对那些坚持人具有自由意志和自由行事的能力、否定安拉对人的行为的主宰和命定的思想家的贬称。

通常指持有一定理性主义观点的唯能力论者或反宿命论者的派别,被视为穆尔太齐赖派的前驱。该派从护教主义立场出发,在安拉前定与人的意志自由问题的论辩中,反对把人的罪行或邪恶归之于安拉的作法,主张人有自由意志和自由行事的能力,人是自身行为的创造者,从而应对自身的或善或恶的行为负责;即便是统治者和暴君,其作恶亦非天命,同样应对其不义行为负有道义责任,从而否定了为当时的统治者辩解的理论——一切皆由天命决定。

据称,尔白德·犹哈尼(Ma‘bad al-Juhan,?-699年)首先主张并公开传播此种观点,主要活动于巴士拉(今伊拉克境内),因其观点不受欢迎,倭马亚王朝(661-750年)驻当地总督哈查只(Hajjāj in Yūsuf,?一714年)奉哈里发阿布杜·马立克(‘Abd-ai Malik ibn Marwān,685-705年在位)之命将其杀害。它有不同的支派,其中,以哈桑·巴士里(al-Hasan al-Basrī,642-728年)及其弟子卡塔达·伊本·吉尔玛(Qatāda,679-736年)为代表的温和派,主要从事学术活动;以大马士革的加伊兰(Ghaylān ad-Dimashgī,?一743年)为代表的激进派,主张从事反对当局的政治活动和起义,他因参与起义亦遭杀害。王朝内部因争权斗争的需要,个别哈里发如穆阿维叶二世(Muāwiya Ⅱ,683-684年在位)和亚齐德三世(Yazīd Ⅲ,744年在位)曾拥护其主张。主要代表还有爱伊拉尼(活跃于8世纪上半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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