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40页(541字)

又称丹麦学派或语符学派。

是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之间受索绪尔语言学理论影响而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形成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派。主要代表为布隆达尔(Viggo Brondal)和叶尔姆斯列夫(Louis Hjelmslev)。

这个学派的语言学说叫做语言单位论。这种理论认为,结构是独立的对象,是独立自在的整体。结构的每一成分彼此依从,处于系统关系之中,并从这个关系而推演出整体。语言系统是不依赖于实际现实或可能现实而存在的抽象符号系统。

符号系统内在地不依赖于现实而独立存在,因而这个系统的具体声音、文字符号或其他形式表现出来并无重要意义。这种观点认为,没有必要把意识所反映的现实看成它的内容,把语言的音素看成它的表达,认为符号就表现了这两个方面。

又提出“功能”的概念,但对功能作了不涉及其功能内容的抽象理解。

认为内容是一种功能,表达是一种功能,而符号则是两种功能体的功能,并否认了人为语言与自然语言的差别,把语言的约定俗成性质推向极端,否认其客观基础。

这种观点否认了能指者(内容)与所指者(形式)的区别,以形式代替内容,助长了语言理论中的唯心主义趋向。这个学派的理论受到逻辑实证论哲学的影响,但这个学派的观点也对以后分析哲学的发展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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