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意与众意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49页(512字)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术语。

卢梭认为,国家是生而平等自由的人们自愿制订契约的产物。在契约国中人们虽然丧失了自然的平等和自由,但获得了政治上的平等和自由。

因此“人民作为整体来说是主权者”,人民只服从自己亲自参与制订的法,因此国家是代表人民的最高公共意志,即“公意”。在卢梭看来,公意不同于众意。

众意只是考虑个人的利益,因为“人民总愿意自己幸福,但并不是人们总能看清楚是幸福”,所以众意是人们相同或不相同的各种个别意志的总和。公意只考虑到共同利益,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但是公意与众意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公意来自众意。在众意中除去个别意志之间相对立的部分,或“正负相抵消的部分”,“其余的部分就是公意”。因此,可以说,公意是众意的最大公约数。卢梭说:“公意是公正的”、“不可摧毁的”、“永恒的、不变的,而又纯洁的。”公意是国家的灵魂,从而使国家保持内在的统一。公意的具体表现就是法。

卢梭强调说:“若要能很好地表达公意,国家之内就必须没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表示自己的意见。”卢梭关于公意与众意的学说是人民主权思想的集中体现,但在实践上只能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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