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自然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55页(694字)

亦称“自然主义的经验论”。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的基本哲学理论。所谓经验自然主义,简单地说,就是主张经验与自然合一,要求确立经验和自然的“连续性”的学说。

杜威认为,传统的哲学是用一种非经验的方法研究哲学的,其结果必然是把主体和客体、经验和自然加以割裂,把它们看成是分开的和独立的,从而陷入了二元论。

而他的经验自然主义坚持运用经验的方法,反对把经验和自然、主体和客体分割开来,要求确立“两者之间的连续性”,把它们当作“统一的经验整体”,并以此作为哲学思想的出发点。

经验是经验自然主义的一个核心概念。杜威认为,经验像詹姆士所认为的那样,具有两套意义,不仅包括人的行动、经历、追求和爱的内容,也包括这些活动的方式,即经验的过程;不仅包括人的情感、意志等心理意识的主观东西,也包括事物、事件等一切“客观”的东西。经验是一个兼收并蓄的整体。

由此杜威认为,心和物的区别不是实质上的区别,只是一种关系上的和机能上的区别。

“心灵和物质乃是自然事情的两个不同的特性,其中物质表达它们的顺序条理,而心灵表达它们在逻辑的联系和依附中的意义条理。”唯物主义所说的物质不过是“模糊和神秘的东西”。

杜威的经验自然主义是对詹姆士彻底经验主义的修正和发展,有一些独具的特点,如强调经验是经验者与被经验者、有机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经验具有能动性,是对事物的一种改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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