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63页(888字)

17世纪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的代表作。

这部着作成书于1662-1675年间,在作者生前没能发表,而是在作者死后不久由他的朋友们收入他的《遗着》出版的。这部《遗着》出版后几个月就被荷兰政府查禁,直到19世纪才得以重印。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一书中以几何学方法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哲学思想和体系。全书分为5卷,每一卷都首先提出主要范畴的定义和主要观点作为公理,然后推论证明他提出的其他观点。

在第一卷《论神》中,斯宾诺莎主要阐述了他关于实体的思想,提出了与实体有关的自因、属性、样式等重要范畴。他认为,实体自身是自己的原因,不需要其他东西作为它的原因,这个实体就是时空上无限的自然,或者叫神,这样,他就否定了作为第一推动力的上帝,上帝或神不过成为他的自然这一实体的别名。

斯宾诺莎又认为,思维和广延是实体的两个属性,一切物理现象和精神现象都是实体的特殊表现即样式,认识实体只须通过实体的两个属性,通过实体自身,而不必也不可能通过别的东西,这样,他就否定了笛卡尔的二元论,坚持了一元实体学说。斯宾诺莎在第二卷《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中阐述了他的唯理论的认识论,他把知识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由感觉和记忆得来的,是不确定的,是错误认识的原因;第二种是由推理得来的,是间接的理性认识;第三种是理性直观的知识,是由理性直接认识到的关于事物本质的知识,它是推理的根据,是最高的知识,这种知识源于真观念,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最大满足,使人达到至善的理想境界。

在第三卷《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和第四卷《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中,斯宾诺莎从他的认识论出发,结合伦理学,论述了情感的起源和克制被动情感摆脱心灵被奴役的道路。在第五卷《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中,他论述了他的哲学的目的就是指出理性的力量,指明什么是心灵的自由和幸福,并指明达到自由和幸福境界的方法和途径。

斯宾诺莎这部着作在西方哲学史上有其重要地位,它对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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