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01页(1082字)

【生卒】:1882—1973年

【介绍】:

法国哲学家、公认的新托斯主义领袖人物。

1882年11月18日出生于巴黎。1905年在巴黎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

1906年由新教改信天主教。1913年起在巴黎天主教学院和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任教。1945年任法国驻梵蒂冈大使。1948年起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

晚年回到法国,在图卢兹修道院隐居。

马利坦青年时代受柏格森哲学影响,也学习过生物学,但这些都未能使他获得绝对主义的寄托。

后来他转向新托马斯主义的理论研究,并终生致力于传播新托马斯主义。

马利坦认为,存在分为两种。无生命的物质只是偶然的、不能独立的、低级的、非本体论的存在,或者称为潜在的、可能的存在。本体论的存在是自在存在的、超自然、超时空的、普遍的绝对实体,实际上这就是上帝。

上帝创造万物,赋予万物灵魂,是一切存在的最高根据。人的认识依靠上帝赋予的能动理智即理智之光。观念是非物质的,不是人的理性从感性事物中抽象出来的,而是上帝的启示。人只能通过理智之光直接从感觉提供的影像中抽取观念,所以知识的依据和来源完全在于上帝。

马利坦还提出“以神为中心的人道主义”,一方面大力强调神权和世俗秩序的神圣化;另一方面又在强调上帝的中心地位的同时,提出尊重人性、人格和人的尊严的价值。因为人性和人格是上帝的本质的反映,是精神性的,所以决不能受到奴役。

这些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下层人民的拥护,加强了天主教的影响。

主要着作有:《哲学概论》《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192l》、《论智慧及其源泉》(Re’flexions sur I’Intelligence et sur Savie propre,1924)、《知识的等级》(Distinguer pour unir,ou les Degr’es du savoir,1932)、《真正的人道主义》(Humanisme intégral,1936)、《经院哲学与政治》(Scholasticism and Politics,1940)、《存在与存在者》(Court Trait’e de L’Existence et de L’Existant,1947)、《人与国家》(Man and the State,1951)、《理性的范围》(The Range of Reason,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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