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阿列兹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39页(1074字)

由弗兰西斯科·苏阿列兹(1548-1617年)创立的哲学与神学学说。

苏阿列兹是西班牙人,耶稣会会员,他在哲学上基本上是个基督教亚里士多德主义者。苏阿列兹主义的思想渊源是阿尔伯特主义、托斯主义、司各脱主义和唯名论。

苏阿列兹的主要着作《形而上学论争》(Disputationes Metaphysicae)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形而上学、心理学、认识论、宇宙论和自然神学。

苏阿列兹反对托马斯主义对于有限事物的本质和存在的实在区分。

认为把物质实体个体化的既不是它的形式,也不是它的质料,而是它的整个实有(entity)。物质实体的质料和形式都是个别的实有,它们被一种“样式”结合在一个物质实体中,离开统一体的样式本身没有实在性。

人的情况有特殊性,人的形式是灵魂,按照自然秩序,人的质料和形式不能独立存在。人具有种种偶性,是因为他有种种偶然的“样式”。

精神创造物(天使、人的灵魂)并不像托马斯主义认为的那样是属,而是个体。

苏阿列兹认为,灵魂是一切生命活动的原则。尽管不同层次的生命活动被归因于灵魂的不同“机能”,但这些机能与灵魂的本质并无实在的区别。在这个世界上,不借助于感性知觉提供的影像,人的理智就不能活动。

人可以直接形成一个关于一个个别事物的理智概念,然后,理智就可以通过抽象而发展出一个关于许多可感物的共同本质的一般概念。意志是理性欲望,它有选择对象(善)的自由。苏阿列兹主张意志至上。

人是自由的创造物,他对自己自由进行的活动负责。

人可以通过自然地使用他的理智而认识神的法律的基本原则。被这样认识的神的法律叫做自然的道德律,它是不变的。

苏阿列兹的伦理学为基督教的道德准则作了理性证明。相对于其它创造物和他人,个人拥有自己的权力,也负有一定的义务;人对他的创造者上帝负有义务。

苏阿列兹的最值得重视的政治观点是他反对君权神授论,认为君主的权力直接来自人民的同意,只在最终的意义上来自上帝。

他认为,社会正义的实现不限于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它可以在好几种形式下实现。

苏阿列兹认为,神学不是哲学的一个部分,而是一门最高的科学,它具有超自然的存在理由,它的原则来自上帝的启示。他的自然神学研究了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并认为人单靠自己的理性只能模糊地认识上帝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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