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98页(459字)

佛教名词。

意译为“愚痴”或“痴”,是一切烦恼的根本,十二因缘之一。《俱舍论》载:“痴谓无明……于宿位中诸烦恼位至今果熟,总谓无明……由无明彼观行故。”《成唯识论》载:“痴者,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痴即无明,唯因无明迷理,相应无明迷理迷事;总由无明对于四谛、业果、三宝等理事遇迷暗味,生起疑惑,引起邪见毁拔为无,其余贪等烦恼次第生起,造诸恶业,招致诸苦果,生诸杂染。

所以痴为一切杂染法生起的所依,导致无明的原因,是一切众生不懂佛教“缘生法”的道理,产生种种世俗思想行为。佛教认为世俗人因无明不懂四谛(苦、集、灭、道)、佛、法、僧三宝和业果轮回的道理,而遭受世间的一切苦难,生起种种欲望。佛教的这种主张是把人们认识世界,分别是非的活动,统称为无明。在他们看来,宇宙世界的存在,完全是由人们的无明妄心所致。假若没有这种无明妄心,外界一切事物就不会存在,甚至包括人的精神现象空无自性。

《大乘起信论》载:“当知世界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