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为中心的人道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03页(462字)

法国新托斯主义者马利坦作为社会理想提出来的概念,又称完满的人道主义。

马利坦认为,只有使基督教精神渗透到世俗生活中去,使福音的酵素与灵感同人们对自由、民主的追求结合起来,才能使人格与人性得到最完满的展现。他希望用这种新的基督教文化观来代替中世纪以来以泯灭人性为代价去崇奉上帝的陈腐文化观。

以神为中心的人道主义将人对上帝的皈依作为最高的目标,认为人的价值和尊严的最终体现就是与上帝同在,使灵魂中充满了神。然而它对于世俗社会中人们的幸福与痛苦并非漠然,认为保卫每个人的自然权利和社会伦理就是捍卫自然理性的原则。

因此它要求尊重人格与人生,尊重良心与贫困,尊重妇女的尊严、婚姻的神圣以及尊重工作的高尚和自由的价值,提倡人与人之间的爱心,并提出不同贫富、不同种族、不同文化传统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这种文化观由于打着“人道”、“进步”的旗帜,因此在群众中有一定号召力,但其根本目的是在基督教的人生哲学指导下,建立一个基督教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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