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34页(882字)

指号学的一个分支,研究指号与指号所涉及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研究指号适用于对象或情境的条件。

语义学既包括语言学的问题,又包括逻辑学的问题。就其语言学的语义学来说,它的研究对象是语词的意义、语词意义的变化及其变化的原因。

它的首创者是19世纪法国的语言学家白莱亚尔。

当代研究语言学的语义学主要代表有莱科夫、麦考莱、波斯塔尔和罗斯等。就其逻辑语义学来说,是指逻辑实证主义者以逻辑的语义分析作为解决哲学问题的一种学说。逻辑语义学的主要代表是塔尔斯基、卡尔纳普、莫里斯等。

逻辑语义学的主要观点是把指号之所指限制在感觉经验范围之内,把指号及其所指之间的关系限制于形式关系,片面夸大人工指号的语义系统作用。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把哲学看作是对语言的句法和语义分析。

塔尔斯基创立逻辑语义学是为了给真理概念下定义。他指出,作为真理的定义必须具有“实质的确切性”,但通常关于真理的定义都是不确切的,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区分对象语言和元语言,只有在元语言的范围内,给真理下定义才能满足“实质确切性”,同时又可避免产生语义悖论。

卡尔纳普建立逻辑语义学是为了把事物世界是否存在问题,作为一个没有意义的形而上学问题加以拒斥。他把语言的表达式系统区分为语言构架之内的问题和语言构架之外的问题,以此断言任何事物是否存在或具有真实性,是相对于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语言构架而言的。

从语义学角度考虑,卡尔纳普认为,为了构造有意义的陈述系统,就需要约定一套演算规则。

莫里斯扩大了语义学的范围,把它同语形学、语用学结合起来,纳入了指号学的体系。

他指出,这三者虽然在指号研究上各有作用,但却有片面性,因为它们各自只注重指号过程的某个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因此不能揭示出指号的一般规律。为了区别与以往逻辑实证主义对语义学的研究,他把彻底的经验主义、方法论的理性主义和批判的实用主义统一于科学的经验主义,以此作为统一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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