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中心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35页(531字)

也译作“音译向心说”,是法国后结构主义哲学家德里达的用语。

语音中心论是指语言学理论中的一种重讲话轻书写的倾向。这种观念强调口头语言的重要性,把语言看作是第一位的、基本的、内在的、自我在场的、生气勃勃的,而书写则是第二位的、外在的、自我不在场的、死气沉沉的,它只是讲话的复写、言语的抄本。

这种观念就是现代语言学中流行的“表音书写”的理论。德里达认为没有表音书写,所谓的表音书写,只有把非表音成份(如标点、间隔等)纳入它的系统才能够起作用。

德里达指出,语音中心论是逻各斯中心论的一种隐蔽的间接的表现,它基于这样的逻各斯中心论式的假设,即书写表达语言,言语表达思想;在思想、言语和书写之间建立一种等级的从属关系。德里达指出,索绪尔和其他现代语言学理论都停留在这种语音中心论上,他坚持认为,这种传统的语言观念是形而上学的。

德里达主张打破原来的等级秩序,给书写以首要地位,他试图发展一种全新的书写(Ecriture)观点,这种书写不是原来的言语书写二元系中的书写,而是指一种意义更为广泛的书写。它是既能产生通常意义上的言语,也能产生通常意义上的书写的一种具有创造力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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