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28页(373字)

明清两代用于科举考试的特殊文体。称为制义,又称制艺、时文、八比文、四书文等。明成化以后,渐成定式,清光绪末年废除。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领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八段组成。在后四个段落中,各有两股,其文字繁简、声调缓急、都要相对成文,共八股,故称八股文。又有所谓“二比”(亦称提比)、“中二比”、“后二大比”、“末小二比”(亦称束比)的名称,比亦对偶之意,故又称八比文。题目均出自“四书”“五经”,并规定必须以朱熹等人的注释为经典依据,照题目“代贤立言”,不准任意阐述自己的观点。字数大体在七百字左右。篇法、股法、句法和在转折、衔联、对偶上,都有严格限制。这种专讲形式的无聊文章程式是封建统治者愚弄和奴化知识分子之工具,随着科举制度之消亡,八股文亦随之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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