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46页(376字)

①即三公。东汉称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司。《后汉书·胡广传》:“(胡广)与故吏陈蕃、李咸并为三司。”②唐代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受理刑狱;皇太子监国,则詹事,左、右庶子为三司。③唐代中期以后,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选拔大臣分判户部、度支及充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租赋、财政收支和盐铁专买事务。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始合为一职,长官称三司使。宋代初沿此制,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乃全国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置三司使一人,位仅次宰相,有计相之称,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罢三司使,分置盐铁、度支、户部三使。太宗淳化四年(993),罢三使,复置三司使一员。神宗改革官制,罢三司,其职权分归户、工部等,户部始掌全国财政。④明代以各省之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三司,分管兵、刑、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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