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校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348页(261字)

官名。《周礼》秋官有司隶,负责管理奴隶、俘虏、缉捕盗贼。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始置司隶校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司隶校尉,周官,武帝征和四年初置。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察京师百官及所辖三辅(京兆、右扶风、左冯翊)、三河(河内、河南、河东)、弘农七郡,相当于州刺史。哀帝时称司隶,东汉复称司隶校尉,仍领七郡,无所不纠,惟不察三公。魏、晋以来以司隶校尉所统为一州,称司州。隋炀帝时置司隶台,以司隶大夫为长官。唐代废。参见“十三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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