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954页(372字)

拨弦乐器。本作“批把。”汉代刘熙《释名·释乐器》:“批把本出于胡中,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为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秦时已有长柄、皮面、圆形音箱的琵琶,名“弦鼗”。秦汉以来,发展为阮咸、秦琴、三弦、月琴等。其共同特点为圆形直颈。宋以前统称琵琶。北朝时有曲颈琵琶传入,盛行于隋唐,有龟兹琵琶、五弦、忽雷等多种形制。其共同特点为半犁形曲颈,当时统称为胡琴。唐宋以后,在两种琵琶基础上不断改进,逐渐形成现今形制:音箱呈半梨形,以桐木板蒙面,琴颈向后弯曲,颈与面板上设“相”、“品”张四弦,按四。五度关系定弦。演奏方法改原横抱为竖抱,弹奏改原来用拨子为五手指,技法日趋丰富,成为独奏、伴奏、合奏的重要民族乐器。近代通行的琵琶为四相十三品,后经改革,增至六相二十三(四)品,能弹奏所有半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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