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032页(290字)

明代锦衣卫所设监狱。锦衣卫是保卫皇帝的军事机构,统属皇宫禁卫军。明太祖为加强专制统治,命锦衣卫于侦缉活动同时,兼管刑狱,参与司法审判,进而成为特务操纵的司法机关。《刘子全书·痛陈时艰疏》:“高皇帝不废重典以惩巨恶,于是有锦衣之狱。”锦衣卫直接受皇帝指挥,刑部与大理寺亦无权改变其判决。《明史·刑法志三》:“锦衣卫狱者,世所称诏狱也。”洪武二十年(1387),曾废除锦衣卫掌司法的制度,明成祖继位,又“令治锦衣亲兵复典诏狱”。明中叶以后,锦衣卫狱与东、西厂狱并列活动控制司法,国家一切重要案件都归厂、卫办理,构成明代独特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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