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95页(1051字)
宋神宗时期由王安石领导的改革运动,一称熙宁新法。
宋代中叶,土地高度集中,农民往往产去而税存,不堪负担,逃亡日多,生产萎顿,农民起义也“一年多如一年”,外又有辽、夏威胁,使宋朝陷入困境。宋仁宗时,曾图改弦更张,由范仲淹领导“庆历新政”,未见显效即告失败。从此,朝廷更趋因循,使内外交困局面日益加重,逐渐形成危机状态。
1067年宋神宗即位,锐意图新,为排沮议,起用久负大名的王安石,任为参知政事,出面领导变法。
1069年(熙宁二年)王安石当政后,设置三司条例司,作为规划和实施新法的机关。王安石提出新法的内容主要有:1.青苗法:青黄不接时期,政府给予农民贷款,利息十分之二,半年归还。
2.募役法:允许农户出钱,政府代为雇人替工,以代替亲身去服差役。官户原来有权免役,新法也要求纳钱,称“助役钱”。3.市易法:政府贷款给小商,以保护正当商业活动,防止大商人操纵市场。
4.均输法:根据“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原则,在产地贮存应征购物资,防止商人居中操纵,减轻纳税人运输之劳。5.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确定应纳地税。以纠正“产去税存”,负担严重不均现象。
6.农田水利法:鼓励和资助民间兴修水利。7.保甲法,编制民户,以便加强控制。规定10家一保,设保长;50家一大保,设大保长;10大保为一都保,设都保正。
各保轮流训练保丁,有罪连坐。8.将兵法:裁汰老弱士兵,固定军队驻防地,派军将长期训练,以解决“兵不知将,将不知兵”问题,提高军队战斗力。此外,还有设军器监,改进兵器;实行保马法,利用民力代养官马;整顿太学,注重培养真才实学;改革科举,着重考察实际能力等等。
新法实施过程中,各地虽有差别,但基本得到贯彻,并初见成效。史载,其后“内外府库,无不充衍,”“积贫”状态有所缓和。军队战斗力也有加强。
王安石所追求的“富国强兵”已初步达到。但改革触动一部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既得利益,遭到竭力阻挠破坏。他们指责新法,“首倡邪术,欲生乱阶”,咒骂王安石是“奸佞”、“民贼”,交章弹劾,必欲去之而后快。
有的在地方任所则拒绝实施新法。郑侠画“流民图”,诬称变法造成灾害。一时之间,保守势力气势汹汹。而王安石则以“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变革精神,坚持改革弊政,实施新法。宋神宗开始十分坚定,后来积久生疑,发生动摇。1076年王安石遂被迫去职。
1085年宋神宗死,哲宗嗣位,高太皇太后临朝摄政。她任用司马光为相,将新法一一废罢。
王安石变法至此完全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