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襄流民起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27页(751字)

荆襄地区流民刘通等于1464年,李原等于1470年,先后发动起义斗争。流民问题是明中期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其根源在于土地兼并的严重发展。英宗时流民问题已渐严重。如浙江台州四县原有民户,到1441年逃剩三分之一左右。荆襄山区山深地广,毗邻鄂、豫、川、陕,是流民聚集耕垦之地。明初,朱元璋曾下令“空其地”,成为封山禁区。随着土地集中的发展,各地流民又复聚荆襄,成化年间,已达150万左右。流民剧增,破坏封建里甲制度,干扰封建社会秩序,减少赋税收入,明政府乃视为“腹心之疾”。下令或逐回原籍,或就地附籍,“编甲互保”,实行控制压迫政策。1464年(天顺八年),荆襄流民愤而反抗,在刘通、石(石和尚)领导下,在房县举行起义。刘通号刘千斤,河南西华县人。他和石龙二人组织和酝酿起义已有20年之久。他们划分流民为“七屯”,设置官职,建立政权,刘通称汉王,建元德胜。起义军分攻襄阳、邓州、汉中等地,众至10万人。1465年,明朝派抚宁伯朱永、工部尚书白圭率大军四路围攻。南漳一战,刘通被俘牺牲。石龙突围,转战四川、陕南,后又遭围失败。第一次荆襄流民起义失败后不久,1470年(成化六年)刘通部下李原等领导流民再次起义。先后在南漳、房县、内乡等地屡败官军,参加起义者有百万之众。明右都御史项忠率官军25万,八路围剿。李原凭山险抵抗,第二年在竹山战斗中不幸被俘牺牲。项忠野蛮屠杀,“尽草薙之”,“死者枕藉山谷”。他又驱迫144万流民返乡,“舟行多疫死。”但后来流民“逐去复至”,“屯结如故”,坚持在荆襄山区屯垦对抗。明朝被迫于1476年(成化12年)在荆襄山区设郧阳府,增置竹溪、郧西等七县,允许流民有权“自占旷土”,“附版籍为良民”。流民终于争得垦殖和生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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