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维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200页(635字)

1898年光绪帝主持的维新变法活动。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6月11日光绪帝在维新派的支持下,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变法期间,光绪帝采纳康有为等人建议,发布了一系列变法法令,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教等各方面。主要内容有:经济方面,中央设立农工商总局、铁路矿务局,各省设立商务局,保护和奖励农、工、商业的发展;兴办商会、农会等民间团体;改革财政,编制预算决算,收支情况按月公布;广办邮政,迅速兴办芦汉、粤汉、沪宁各路;成立丝茶公司,用西法制茶;允许旗人自谋生计,取消旗人由国家供养的特权。政治方面,改革旧机构,设立制度局,撤去闲散、重叠的衙门,裁撤冗员,澄清吏治,提倡廉正作风,允许官民上书言事。文化教育方面,各地普遍设立中小学堂,在北京设立京师大学堂;改革科举制度,废除八股文,改试策论;提倡学习西学;设立翻译局,翻译外国书籍;准许创立报馆、学会;奖励科学着作和发明。军事方面,设立军火制造厂,精练海陆军,裁汰旧军,改用西法操练。变法法令的颁布,得到民族资产阶级、开明地主和爱国知识分子的拥护和支持。光绪帝在实行变法期间,多次召见康有为,讨论变法事宜。还把阻挠条陈的礼部尚书怀塔布、许应骙等6个顽固派官僚革职,并任用维新派谭嗣同等4人参与新政。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坚决反对变法,变法法令很难在各省贯彻执行。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变法失败。这次变法从开始到失败前后历时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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