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柴科的实行

书籍:简明历史事件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25 10:38:09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445页(687字)

高丽王朝在农民起义的烈火中诞生,较注意改革田制,使取民有度。

建国时中央已控制绝大部分土地和山林,并竭立加强对全部土地的支配权。976年(景宗元年)下令登记全部土地山林,按品(等级)授给文武百官、府兵、闲人(土豪),共79品。第一品得田柴各110结(33步见方为1结田),最低品得田21结、柴10结。998年(穆宗元年)底改定文武两班及军人田柴科:第1科得田100结、柴50结,第18科田20结。1077年(文宗三十年)更定两班田柴科:第1科田100结、柴50结,第18科田17结。所颁田柴越来越少。

受田者有权终身征收田税,不能世袭,身殁归公。初时田税约当收获量的1/10,后定为1/4。

耕种土地的良人农民,除田税外,还要缴纳贡赋、苛捐杂税和服徭役。府兵年满20岁授田,60岁还田;有子孙亲戚则递田丁,无者籍监门卫;70岁后给口分田,收余田;无后身死者及战亡者妻,亦给口分田。977年(景宗二年)赐开国功臣、归顺土豪以勋田,又称功荫田柴,以传子孙。1050年(文宗三年)定两班功荫田柴法。

984年(成宗二年)定州、府、郡、县、馆驿公廨田柴,用作行政费用。田柴科除功荫田柴外只限终身收税权,限制新罗末期以来的地方豪强势力,有利于中央权力加强。它将良人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有利于休养生息、发展生产。贱民、奴婢无权授田。

由于实行田柴科,使经济、文化繁荣,中央集权确立,高丽王朝进入盛世。一再击退契丹入侵,捍卫了国家独立。

然而田柴科还承认私田(功荫田柴),本身就包含破坏自己的因素。12世纪起私田扩大,土地兼并重新盛行,田柴科制废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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