戾换法
书籍:简明文化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583页(419字)
逻辑学术语。直接推理的一种。指通过换质法、换位法由一个S为主项的直言判断,推出结论为主项的直言判断的推理。如“所有植物都需要水分”,换质为:“所有植物不是不需要水分”;换位为“所有不需要水分的都不是植物”;再换质为:“所有不需要水分的都是非植物”;再换位为:“有些非植物是不需要水分的”;再换质为:“有些非植物不是需要水分的”。A、E、I、O戾换法的结构式为:
SAP→SE→ES→A→I→OP(不能再换位)。
SEP→SAP→PIS→OS→(不能再换)。
SIP→SO(不能再换)。
SOP→SI→IS→】O(不能再换)。
戾换法是换质法、换位法的连续运用,所以戾换法应遵守换质、换位法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