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694页(234字)

纪传体断代史。清张廷玉等撰。清顺治、康熙雍正时先后修纂三次,历时九十多年始成,乾隆四年(1739)刊行。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记载了明朝二百多年的历史。编纂方法较严谨,取材颇富,有一定史料价值。但不书南明史,对建州卫史事亦多缺漏。在列传部分新立《阉党传》、《土司传》、《流贼传》三个传目;《流贼传》中,将张献忠、李自成等农民起义领袖视为“流贼”。后列为二十四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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