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836页(202字)

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法国的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说,主张议会行使立法权,君主掌握行政权,法院专管司法权,使其相互制约,权力平衡。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把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订入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原则确定下来。但是资本主义国体是资产阶级专政,三权实质上都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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