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收支,定额补助,保留照顾
书籍:财税会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86页(220字)
是对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云南、青海、贵州八个地区实行的一种预算管理办法。它是在“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办法基础上对民族地区的特殊照顾办法。具体做法是:(1)保留过去对民族自治地区的一些特殊照顾;(2)划分收支范围,实行分级包干。在包干范围内增长收入,全部留地方;(3)中央对民族自治地区补助数额一定五年不变,每年按确定数额再递增10%。这种办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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