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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清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245页(535字)

指按照“四柱结算法”的计算方法编造的表册。是我国中式簿记中,经过长期演变改革,直到宋代形成比较完善的一种表册。据考证,它开始实行于淳化五年(公元994年),以后经元、明、清代,不仅在官厅会计中一直沿用,而且民间一般银钱业、工商业也在广泛应用。

宋代编造的“四柱清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四柱”式会计报告,包括年报、季报和月报。这种报告的基本格式就是以“四柱”为结构,分别反映各色钱粮的“原”“入”“出”“存”情况(即分别相当于现在的“上期结存”“本期收入”“本期支出”和“本期结存”),向皇帝报帐,因此,后人把这种报告叫做“奏销册”或“报销册”。另一种叫做“四柱移交清册”。是当时离任官员向新任官员移交钱粮编制的报告册,相当于现代的接交清单。当时编造的表册中对于“四柱”的名称比较凌乱,不太一致,但意义是一致的。由于“四柱”中每一柱都反映着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但彼此又互相衔接,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既有勾稽的关系,又可表现一定的动态情况,因此它经受了近千年的考验,构成了较为科学的会计原理。

参见“四柱法”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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