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264页(226字)
用以核算可以实地盘点其数量的各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的帐户。包括:固定资产、原材料、产成品、银行存款、现金、专项存款、专项物资等帐户。
这类帐户的特点是:都有实物(或货币)数量;可以用财产清查的办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其实有数量,进而检查帐户记录的正确性,以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参见“帐户分类”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