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361页(216字)
商业部门通过预付定金(或实物折款)的办法,同农业生产单位签订的收购产品的合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种植亩数、生产措施、产量、预购数量、质量、价格、交售时间、交货地点、预付金额等。实行预购的产品主要是投资较大、技术性较强的经济作物和畜产品。我国从1950年起对棉花实行预购。以后陆续对粮食、花生、茶叶、蚕茧、苎麻、烤烟、糖料、羊毛和生猪等实行预购。预购合同一般要在农产品播种以前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