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541页(245字)
指由买卖双方当面协议定价。在我国,议价是计划价格的补充。国家为促进产需结合,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需要,除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有计划地收购和销售农副产品外,商业部门或其他经营单位可以议价收购农村在完成国家统购、征购、派购和超购任务后的多余产品。议购商品的销售价格,也可以议销,商业部门一般不能亏损经营。我国农贸市场和个体经济的购销价格,也属于议价的一种,但受国营经济价格的制约和工商管理部门的控制,不允许在价格上制造混乱,哄抬物价、获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