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5页(449字)

指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幸福,主要指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和意识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引起的精神上的满足。由此可见,幸福和理想密切相连。在阶级社会中,幸福是有阶级性的。每个人都站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上去感受和认识生活,去理解和实现幸福。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幸福观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把追求物质享受,迷恋名誉地位,吃喝玩乐,穷奢极欲看作幸福。只有克思主义通过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分析,把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作为最崇高的理想,从而使无产阶级对幸福的理解达到了科学的高度。无产阶级的幸福观,以崇高理想为指导,以劳动和创造为本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类造福,看成是最大的幸福。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人们树立无产阶级幸福观,要把追求个人幸福同实现崇高理想统一起来,把幸福同劳动、创造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联系起来,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感受幸福、追求幸福、创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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