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民主与正确指导相结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92页(863字)

思想政治工作的民主原则,是指在思想教育工作中要发扬民主精神、民主作风,采用民主的方法。民主是一个历史和阶级的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即阶级社会的产物。在阶级社会里,任何一种民主,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存在超阶级的、纯粹的民主。我们所说的发扬民主,是指发扬无产阶级民主,或称社会主义民主,它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发扬民主精神,就是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着眼于正面教育,提高认识,以便达到群众自己教育自己的目的。民主作风,中心是要解决教育者对群众的态度问题。首先,教育者必须和被教育者平等相待,摆正主人和公仆的关系,以平等的态度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教育,而决不能以教育者自居,凌驾于群众之上,扳起面孔训人,甚至以势压人。其次,教育者必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正确对待各种不同意见。要鼓励群众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正确的意见,要虚心听认真改;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努力实现。对不正确的意见,要通过谈心,说服引导,有的还需要给以批评,但绝不能强制和压服,更不能无限上纲,乱扣帽子,采取简单粗暴的做法。民主方法,是群众路线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体现。毛泽东曾经说过:“有了人民的国家,人民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用民主的方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13页)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民主应当成为人民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要求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对于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要运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开展平等讨论和同志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相互间的矛盾,纠正和克服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思想。决不能只是搞“我说你听”。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坚持民主的原则,而且必须把民主与集中很好地结合起来,我们讲的民主,是有领导的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离开党的领导,离开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原则,民主不仅不可能深入、持久和健康的发展,而且会走向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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