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55页(479字)
1987年8月,由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颁发。《暂行规定》是为了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出现和发展的新情况,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和改进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中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中方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暂行规定》提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是:宣传贯彻四项基本原则和对外开放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不断提高中方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促进中外双方人员合作共事,共同办好企业。此外,《暂行规定》还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方法、组织领导等重要问题作了原则的规定和基本的要求。《暂行规定》的颁发,使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有了一个基本的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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